其實所有第一手資料在網上垂手可得,值得大家花一點時間看看。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http://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copyright/copyright_2011_bill.htm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bills/brief/b35_brf.pdf
雖然有100版, 但重點得10版, 分別係第1-9頁 同第100頁
《2011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全文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c&year=2011&month=6&day=3&vol=15&no=22&gn=15&header=1&part=0&df=1&nt=s3&newfile=1&acurrentpage=12&agree=1&gaz_type=ls3
目前找到有問題的細節在第51段(7)項
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為,即屬犯罪──
(a)在未獲某版權作品的版權擁有人的特許的情況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該作品;或
(b)在未獲某版權作品的版權擁有人的特許的情況下,向公眾傳播該作品(但並非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亦並非在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傳播),逹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